扯!人贓俱獲竟稱「非現行犯」 警吃案還要求:別跟檢方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梅山鄉一名林先生當場抓到潛入他住家行竊的鄭姓男子,林先生報案後,到場處理的余姓員警僅叫鄭嫌將林先生失竊的物品歸還,未依現行犯逮捕,還稱「現場沒看到對方犯案,失物也已歸還,所以不算現行犯」。事後梅山分駐所長黃豐文突帶余姓員警和禮盒上門致歉,還要求「如果被檢方傳喚出庭,希望不要提到警方處理疏失的部分」,專家怒斥警方這種行為即是「嚴重疏失」、「縱放」。

黃豐文,梅山分駐所(圖/翻攝自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3882798737037&set=pcb.10203882798897041&type=3&theater

▲梅山分駐所所長黃豐文遭記一支申誡。(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51歲林先生7月29日清晨起床,卻突然聽見屋內有他人的手機鈴聲,他驚覺不對趕忙查看,發現大門打開,車用無線電、平板電腦都不見,林先生到派出所表示自己家中遭竊,派出所只替他備案,還要他回家中再找看看不見的物品,林先生返家後發現欲逃跑的42歲鄭嫌趕緊報警。

余姓員警到場後將鄭嫌帶到一旁問話,鄭嫌隨後從機車置物箱把林先生的無線電與平板電腦取出歸還,但余姓員警沒有逮捕人贓俱獲的鄭嫌,卻向林先生表示,「現場沒看到對方犯案,失物也已歸還,所以不算現行犯」。林先生後來發現家中還有一萬餘元遭竊,再到警局時,警方卻說「這裡不是討債公司,沒義務替你要錢」,讓林先生氣炸。

竊案發生後第三天,所長黃豐文雖帶余姓員警登門送禮盒致歉,也表示會偵辦這起案件,但黃豐文對林先生表示,若他之後被檢方傳喚出庭,「希望不要提到警方處理疏失的部分」。黃豐文表示,員警對法條認知錯誤,已報請做情行政處分,也將針對鄭嫌發布通緝,事後縣警局分局已將余姓員警記一小過,黃豐文也遭記一支申誡,但遭縱放的鄭嫌卻已跑得不見蹤影。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對此指出,人贓俱獲卻未依現行犯逮捕,加上處理案件態度消極,根本就是「嚴重疏失,屬於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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