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妃/台北報導
為了維護動物健康,北市動保處根據自治條例制定的「北市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被解讀未來寵物不能飼養在陽台、也不能騎著機車溜狗,被飼主批評管太多。有人說「北市居大不易,狗不養在陽台要放哪?」,對於很多習慣讓狗站在腳踏墊趴趴走的飼主而言,未來是否會因此被開罰,動保處避免民眾錯誤解讀,做出解釋。
▲寵物業者示範用運輸籠載犬貓(圖/寵物業者提供)
根據104年5月19日修正公布的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2項,相關授權訂定的「台北市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明文規定犬貓飼養空間,不得長期關籠、栓繩、飼養於陽台或者有其他類似長期疏於照顧情形,其中「不得飼養於陽台」,北市動保處特別解釋,並不是犬貓不能養在陽台,而是有但書,「如果養在陽台必須提供遮蔭、通風、乾淨等安全舒適的環境,不得讓寵物長期處於高溫曝曬且無適當遮蔽之陽臺」,避免飼主疏於照顧造成動物身體不適,甚至死亡。
但也有例外,這項基本照護規則對於四類犬貓不適用,像是經由獸醫師同意、犬貓具有攻擊性或有攻擊紀錄、飼主已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等等。
另外傳出民眾如果把狗放在腳踏墊也會開罰,動保處澄清,是指騎著機車遛狗部分,並不是放在腳踏墊上移動就開罰。動保處表示,飼主是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違者將依法開罰兩千以上、一萬以下罰鍰;若造成動物受傷更可依動保法處以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過寵物業者表示,把犬貓放在機車腳踏墊上移動是很危險的,最好還是放在「運輸籠」才能確保寵物以及飼主的行車安全。
▲飼主習慣性的載狗模式恐怕不安全(圖/寵物業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