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林克穎暫時不需引渡到台灣服刑。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將提出上訴。
▲英商林克穎(圖/資料照)
位於英國愛丁堡的蘇格蘭地方法院2014年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回台灣服刑,林克穎不服上訴。蘇格蘭高院歷經2年多審理,今天法官以台灣的監獄狀況仍有疑慮,判決林克穎暫時不需被引渡到台灣。
高院今天同時審理林克穎保釋申請案,裁定林克穎向高院交出護照後,每週到愛丁堡警察局報到一次,即可保釋,不過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向英國第2次提出引渡請求將林克穎在台灣受審,林克穎被蘇格蘭地方法院羈押,林克穎必須向地方法院提出保釋申請,因此今天未被當庭釋放。
▲法務部新聞稿全文(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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