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海軍「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造成1死3傷,死者家屬請求國賠。法務部今(16)日表示,經協議後,確定賠償金額為3484萬元。
▲雄三飛彈誤射案,船長家屬獲國賠3484萬元。(圖/資料照)
今年7月1日,海軍金江軍艦在高雄左營基地實施甲類操演驗收,不慎誤射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外海的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以及3名船員受傷。經國防部與死者家屬協議後,最後確定國賠3484萬元。
法務部表示,105年度編列中央政府機關國家賠償金額預算為4099萬餘元,從1月至11月15日中央機關辦理國家賠償金請撥案,共計20件,累計賠償金額新台幣9996萬餘元,金額最高是國防部的5件,其次為交通部及法務部各4件,其中又以國防部的雄三飛彈誤擊案的國賠金額為最高,因此有5031萬餘元不足支應,因此現正辦理申請第二預備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