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土耳其籍男子王凱傑2013年遭指控,以「回家餵兔子」為由,邀約女大生回家企圖性侵,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10月,但因女方證詞前後不一,加上王凱傑通過測謊,高院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然而,王凱傑因不滿羈押期間白白被關8天,要求償4萬元國賠。
王凱傑遭控強制性交未遂,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法院一審判決1年10個月徒刑,不過,二審審理期間,法官認為女方說詞不一,包括怎麼被施暴、性侵地點等細節都交代不清楚,反觀王凱傑通過測謊,也讓該案出現大逆轉,改判無罪定讞。
歷經多年官司纏訟,王最終獲判無罪定讞,不過,他因不滿在偵查此案期間白白遭到羈押8天,提出一天5千元,總計4萬元的國賠,希望能為自己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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