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土耳其籍留學生王凱傑,5年前被一名女大生指控,2人約會吃飯後,王男藉口「餵兔子吃藥」將女大生帶回家性侵未遂。不過最高法院判他無罪確定,關鍵除了女大生說詞反覆外,最重要的就在一條牛仔褲。
▲王凱傑(圖/翻攝畫面)
因為女大生指控王凱傑強脫她的牛仔褲,但法院認為如果強脫牛仔褲,一定會有拉扯,不可能就醫驗傷時,卻沒有任何外傷,而且女大生連地點都講不清楚,像是在客廳還是臥房,讓法院認為他說詞反覆。
另外王凱傑接受測謊時,包括有無脫下女大生內褲等四個問題,王凱傑都否認,也通過測謊,因此法院認為無性侵犯意,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