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備受矚目的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最嚴重情形才能判死。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相關機關在完成修法前無法執行死刑。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說,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因她家破人亡,完全不能接受有心智缺陷不能執行死刑的說法。
37名死囚中,總計有5名死囚分別因強制辯護制度、有心智缺陷等障礙及自我辯護能力不足等原因,可透過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爭取活路,其中就包括林于如。
林于如因為積欠高額賭債,為詐領保險金,2008年到2009年期間犯下3起殺人案件,08年11月間,林于如在台南的娘家,將母親推下樓梯、撞擊頭部致死,當時沒有人發覺異狀,事後林于如獲得500萬元的保險理賠金;09年5月,林于如在網路上查詢投毒方式,並在婆婆住院的點滴瓶中,加入安眠藥、抗抑鬱藥、乙醇、甲醇和農藥的融合液體,毒殺婆婆婆鄭惠升;09年5月到6月間,她又企圖用相同手法毒殺丈夫,所幸被護士及時發現,但之後丈夫劉宇航又因為「急性腸胃炎」住院,被林于如安排進單人病房,最終仍被毒殺致死。最高法院在2013年6月14日,判處林于如死刑定讞,目前其尚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
不過林于如為求生機與其他36名死囚共同請求釋憲,律師也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能執行死刑。而今天憲法法庭雖裁定死刑合憲,但心智缺陷等問題,卻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前路漫漫。
聽聞釋憲結果,早已回歸平靜生活的劉怡岑說,她的母親、姪兒都被林于如毒死,劉家因她而家破人亡,忍受十多年痛苦,更爲不想再提起此事,被迫搬離埔里。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無法接受不能執行死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