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社PO文「這女人得菜花」 女大生竟告不成前男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護理系女學生去年與男友分手後,對方竟於今年6月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她的照片,並稱「這位女人得了菜花。」呼籲其他網友要多加留意,不要被傳染,女方得知後憤而提告妨害名譽。

用電腦https://www.flickr.com/photos/101332430@N03/9677861633/in/photolist-fKcz6k-8H1Ar6-eypvk-5Ukkoh-bCAJSG-dL6sts-wiph-6AX6MS-5CLrbB-6XMQds-9eYiQi-nz7Hr4-53ZdGY-6vEyXS-uVie7-a7SxSU-9eBxh-8JXnq7-6Y3eoz-5nUpvY-9jeqKN-7WoYxX-8qvWnw-4AdY34-9eYiwD-rj9p3Y-4a6Vbq-4vhtTz-6Y1Rbx-59vx2g-e6Zxtd-hZdy-sepSb-53Z9QW-9TD1H-5Z7zTr-9zwKVf-7DkKpi-eeeVjx-EScLS-9rs9tZ-aVQ7Zc-opg1dG-53UXxA-opgatz-5ZWGsP-f5WYky-jzfUBZ-9XqZ43-m7jGac

▲示意圖(圖/攝影者OTA Photos, flickr CC License )

女學生指出,她和前男友分手後,對方竟在「爆料公社」貼文表示,「各位男性朋友這位女人得了菜花,現在愛情公寓四處分享播種,屏東XXXXXXXX護理系的學生,就稍微留意一下,別被傳染到。」並隨文附上她的照片,女學生看到後,認為前男友此舉有損她的名譽,觸犯加重誹謗罪嫌,憤而提告。

不過,被告到案後否認毀謗,指稱該名女學生確實罹患菜花,卻還是在交友網站內發佈交友訊息,他因擔心其他不知情者受害,才PO文提醒大家。對此,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女學生和男友交往期間,確實罹患菜花,被告的前男友貼文所指之事確有相當憑據,難以認定有何妨害名譽犯意,將當事者予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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