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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在今(22)日宣布解散,公司內部員工以及空服員頓時失業。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指示,勞動局已經在今日下午派員赴總公司查訪,要求復興航空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簡稱興航工會),亦於10月26日召開成立大會;今日下午,工會代表依工會法規定檢送相關文件,經檢視均符合規定及設立程序,並於今日核發工會登記證書。
▲興航解散!復興工會總部抗議。(圖/記者簡佑庭攝)
勞動局表示,復興航空於今日下午提交大量解僱計畫書,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第1項規定,十天內應進行「勞資自治協商」,如果復興航空若未依法與每位勞工完成勞資自治協商,另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將由勞動局於10日內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並適時提出替代方案,屆時強制協商時,勞方代表將由工會推派。
賴香伶強調,保障勞工權益為最優先考量,最後呼籲復興航空應妥善處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