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今晚發布新聞稿,說明召開復興航空債權銀行會議結果,共達成3項共識。
兆豐銀表示3項決議如下:
一、就復興航空債務之訴追與保全措施,擬於2017年2月底前採取一致步調。
二、同意復興航空協助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處分價款扣除必要費用後,由有擔保債權優先受償,剩餘價款再分配予其他無擔保債權人。
三、請各債權金融機構儘速陳報現有債權(包括無擔保與有擔保債權),後續飛機處分與債權受償情形。
此外,兆豐銀表示,興航同意全力配合以下事項,包括盡力在最短時間內尋求飛機最適買家、積極處分資產或配合抵押權人自行處分飛機、在處分之前繼續維持飛機適航性,並提供債權銀行相關協助,包括取得執行名義及協助抵押權人勘查擔保品現況等。10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