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59歲的張男,在自己二女兒結婚後,和親家母余姓婦人越走越近,一日張男的大女兒到陽明山泡溫泉,竟看到自己的爸爸和親家母兩人坐在在會館外的涼亭,由於兩人的頭髮還濕濕的,疑似剛泡完溫泉,兩人還一起騎車離開。
據《蘋果》報導,除此之外,張男還曾在余姓婦人家中兩人獨處到凌晨3點,被深夜返家的余婦兒子撞見,親家公發現後,張男還因此簽調解書,並賠償余婦丈夫80萬,還為此洗門風。而張男的妻子獲知兩人泡湯、獨處疑有不倫戀,也氣得怒告親家母通姦,並求償300萬。
法官調查,張男與余婦坐在溫泉外涼亭,但兩人在公共場所休息,不算不正當關係;另外,兩人雖確實在余婦住處獨處到深夜,但也無法證明有通姦等情形,故刑事部分予以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兩人已逾越一般正常交往分際,判余婦應賠5萬給張男的妻子,全案可上訴。
▲非新聞照片(flickr CC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