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12/15 11:12發稿│12:51 更新】
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父子3人被控掏空SOGO百貨案,全案纏訟15年,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5)日將章民強父子3人各判4月到6月,各併科80萬到100萬元罰金,可上訴;太平洋流通負責人李恆隆則獲判無罪定讞。李恆隆表示,獲判無罪有如重生;章民強的兒子則表示,會繼續上訴。
李恆隆受訪時表示,一個很簡單的案子,牽扯到政治問題,拖了15年,非常令人難過。
▲李恆隆獲判無罪定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章啟明則表示,SOGO確實沒有開股東會,確實沒有開董事會,確實有偽造文書,但法院卻判他們無罪,任何事情只要碰到SOGO案都會轉彎,地上法庭不能還我們公道,天上的法庭一定會還我們公道。
更一審指出,章民強父子3人並未因此獲得任何犯罪所得,且太設已返還向太百借來的款項,並未造成對太百公司的實際經濟上損害等結果,且因犯罪時間在2007年前,符合減刑條例的規定,章民強減刑為4月、章啟光減為6月、章啟明減為5月,均可易科罰金,併科80萬到100萬元罰金,均可易服勞務,章民強父子可上訴。
檢方指控,太平洋建設當年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房地產蕭條,太設因承攬近200億的公共工程,致財務發生困難,需調度資金以維持營運,章民強父子自2000年8月起,在未經SOGO公司股東會同意下,多次由太設開具支票向SOGO公司調取同額現金,前後挪用新台幣26億餘元,為隱匿財務問題,竟製作假的財務報告,未充分對外揭露。
一審於2003年間判章民強等7人無罪,2009年二審則逆轉改判章民強父子各6月到9月,李恆隆因偽造文書判刑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為,李男參加太流股東會並無虛偽記載判決無罪,本案爭訟15年,李終獲無罪定讞。
▲章民強、章啟明父子。(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