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王家繳交鉅額遺產稅後,被國稅局追討一筆來自香港渣打銀行的1億多遺產及罰款2,000多萬元,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5)日判決撤銷國稅局原處分。可上訴。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王永慶財產數額龐大,如果沒有書面資料,繼承人很難知悉,以過失申報裁罰過於嚴苛,王文洋等繼承人並非故意逃漏稅,因此撤銷國稅局原處分和訴願處分,判決王文洋勝訴。
2008年王永慶過世,子女共繳納遺產稅高達119億元;2012年渣打銀行通知台塑集團與王家後代,要歸還王永慶生前存進的1億1,000多萬備償擔保金。這筆錢王家當初未納入遺產,國稅局核算後,要求王永慶繼承人須補繳遺產稅及漏報罰款約2千萬元。
先前開庭時,王文洋透過律師主張,確實不知道這筆遺產,絕非故意隱瞞不申報,要求撤罰。國稅局則主張,王文洋是繼承人,應該知情,所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