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發生在屏東恆春的戰車墜溪翻覆造成4名官兵死亡案,駕駛楊炎霖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檢署表示,楊炎霖在該倒車時沒倒車,沒有採取正確應變措施。
陸軍第8軍團564旅戰車墜溪案發生在今年8月16日,屏檢表示,因楊炎霖在法庭一直說是煞車出了問題,不認為自己在駕駛上有疏失,屏檢勘查案發現場、救援過程、對事故戰車進行動、靜態測試且拆解詳驗、重建模擬事發過程等共計17次,排除了戰車機械及煞車故障,而是楊炎霖在駕駛上的疏失。
(圖/資料照)
楊炎霖為大學機械科系畢業,且經戰車駕駛訓練合格,受指派駕駛CM11(勇虎)型戰車參與屏東縣恆春鎮「三軍聯訓基地」的「聯勇操演」中5號戰車的演訓任務。
屏檢表示,8月16日當天參與實彈預演任務結束後,5號戰車由楊炎霖駕駛戴著陳世坤等4人,自恆春鎮網紗溪橋前的斜坡坡頂以低速檔由北往南順坡而下,楊炎霖行駛至斜坡坡底時,因考量可能碰撞停在網紗溪橋上的4號戰車後方,旋即將已往左行進方向的戰車拉回。
屏檢表示,楊炎霖本應倒車重新修正左轉角度30度方能與橋面平行,竟再踩踏油門往左偏轉想進入網紗溪橋,又因踩踏油門左轉同時兼踩煞車,致箝制原本油門左轉的力道,造成左轉角度不足,僅以約往左偏轉9度進入網紗溪橋,致戰車右側履帶前端輾壓到橋面上西側第4座護欄。
屏檢表示,護欄高度只有0.12至0.15公尺,使得楊炎霖駕駛戰車輾壓到護欄時,未能及時察覺,進而越過護欄,戰車的右前端因而陷落在網紗溪橋外,楊炎霖沒有立即將戰車倒退駛離護欄,卻錯誤選擇將檔位打入空檔,採取踩踏油門往左原地轉向方式,造成戰車右側履帶全部輾壓在網紗溪橋西側第3座護欄上。
屏檢說,因戰車仍持續往左原地轉向,戰車右後方持續往外偏移,最後戰車重心因位移至橋外,致戰車往右翻落網紗溪。
屏檢表示,楊炎霖因駕駛戰車行經案發地點已超過10次,對案發地形及路線甚為熟悉,5號戰車已超過可順利左轉位置,應注意將戰車倒退重新修正轉向位置,不應率然在橋邊轉彎或原地轉向。
屏檢表示,事發後,楊炎霖一度因精神壓力過度,產生急性壓力癥狀而就醫,顯見事發經過對他造成極大煎熬;但被告犯後仍不認為自己有疏失,且還沒有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