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於去年競選期間,被同選區(中山、松山)立委參選人潘建志指控,提供腳踏車、電扇等獎品供選民摸彩,進而影響選民投票意願,於去年11月間告發蔣涉及賄選並訴請當選無效。高等法院審理後,今(27)日將上訴駁回,蔣萬安勝訴定讞。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潘建志指控,蔣萬安於去年9月至10月間,在大安區的里民中秋聯歡活動和重陽敬老活動時,提供腳踏車、電扇等禮品給民眾摸彩抽獎,涉嫌違反選罷法。
蔣萬安表示,他是應里長邀請參加活動,只配合活動舉辦贊助單項禮品,供民眾抽獎,摸彩活動得獎人不是特定人,也不會因單項摸彩品而改變特定人投票意願。
刑事部分,檢方認為蔣萬安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民事當選無效之訴部分,一審今年5月判蔣萬安勝訴,案經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同選區對手潘建志。(圖/翻攝潘建志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