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駿(獨立評論人)
已經記不清楚年頭的過去,台灣曾經流行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有人將其解釋為自由主義的意涵。恰巧,台灣在近二、三十年以來,「自由主義」的迷思有所增長,頗有野草春生之勢。不過,值得提出的一個問題是,這些人懂什麼是自由主義嗎?
從洛克 (Locke) 到海耶克 (Hayek) 都提到自由與法治不可分的關係,擴大一些範圍來說,就是自由與規範(包括非法律的道德)是分不開的。沒有規範,社會必將淪入叢林法則的世界,根本就無法定義我們所謂的或所追求的自由。
時下許多人鼓勵年輕人毫無界線地展現自己的情慾與各種盲目的嘗試,認為這是開發人類最根本的創造力,而且代表時代進步的象徵。其實,這些很可能是放縱自己煽惑鼓動的慾望,欺騙玩弄年輕人,盲目地引誘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走到了虛無主義的境地,虛無久了,就會變得無知,就成了蒙昧主義,還自以為是,是蠢中之蠢!試問,這樣風氣濡染下的台灣能有什麼競爭力?沒有競爭力,台灣能有什麼未來?如此一來,落後退步的風險極高,有什麼資本吹牛談進步?
那些高舉自由主義大旗卻陷人於虛無主義與蒙昧主義的人其實害人不淺,是在造孽造業,當然,可能自己就是無知的受害者!這種既受害又造孽的人值得同情,但必須自己先有覺悟,才能獲得他人的同情與幫助。希望及早醒悟,不要再害人害己,至少積點陰德,不要害人!
想要聰明高尚又進步必須先從自己的良知覺醒開始,別無它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