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104年度我國依國際組織標準計算之一般政府負債新台幣6兆7,551億元,占GDP比率為40.31%。與國際貨幣基金公布G20(20國集團)不含歐盟本體等19個國家比較,低於其中13個國家,僅高於6個國家,且較103年度我國一般政府負債6兆8,123億元減少572億元,從比中國大陸高變成比中國大陸低。
官員表示,顯示政府近年推動中央與地方之健全財政措施,債務規模已獲得控制,與世界主要國家比較,我國債務比率仍屬穩健。
104年度我國一般政府負債合計6兆7,551億元,負債結構分析如下:
一、以一般政府機關區分:
中央政府5兆5,309億元(81.88%),地方政府1兆2,206億元(18.07%),社會安全基金36億元(0.05%)。
二、以負債項目區分:
各國際組織雖同時定義8項金融性資產與負債項目,惟部分係專屬資產項目,部分多屬企業與家計部門所有。我國一般政府負債項目與G20國家相同,集中於非股票證券5兆3,372億元(79.01%)、貸款1兆1,766億元(17.42%)、其他應付帳款2,176億元(3.22%)等3項。
三、104年度一般政府負債較納入公共債務法之長、短期債務合計數6兆4,403億元,增加3,148億元。主要係增加普通基金應付帳款及自償性債務1,557億元、納入一般政府之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負債2,130億元、地方政府向基金調度周轉金額490億元、社會安全基金負債36億元,並扣除一般政府機關持有中央政府公債、各機關間應收應付款項與地方政府積欠全民健保費合計1,065億元。
四、104年度一般政府負債較103年度減少572億元,中央政府減少364億元,係短期借款減少560億元,其他負債項目增加196億元所致。地方政府減少213億元,係地方公債及市庫券減少111億元與應付款項減少115億元,貸款項目略增13 億元所致。社會安全基金負債則增加5億元。
▲圖為府前音樂會預演資料照片(總統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