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男子前年因高普考再度落榜,又不堪被罹患精神疾病的姊姊長期精神折磨,屢以「米蟲」譏笑他,他先留下遺書告知父母「少了最爛的兩個,以後一定會有較好的未來」,趁著一次姐姐發病大吵大鬧下,持刀殺死姊姊後自殘獲救。最高法院考量男子因承受極大悲痛與壓力才犯案,加上父母求情及諒解,今(6)日將上訴駁回,依家暴殺人罪輕判有期徒刑8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36歲的李男與父母及姊姊同住家中。41歲的姊姊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自2003年起陸續就醫,不定時在家大聲咆哮、情緒失控、不識親人,甚至攻擊雙親,李男為阻止姊姊,姊弟2人經常發生嚴重爭執。且李男因全職準備國家考試而無固定工作,常遭姐姐以「米蟲」等詞揶揄,他認為家庭因姐姐的存在而沒有未來,早萌生與姊姊同歸於盡的想法,於2015年3月間即備妥遺書給父母,表明想要殺死姐姐之後再自殺的想法。
同年9月24日下午3時許,李男因近日高普考落榜,心情低落,又見姊姊發病大吵大鬧,還被姊姊嫌「幹你娘,你這個死米蟲,要吃不會賺」譏笑,李男精神狀態已達臨界點,遂佯稱樓下有郵差,騙母親下樓查看,趁其他家人不在,到廚房拿水果刀、西瓜刀及菜刀,衝進姊姊房內反鎖房門,怒刺姊姊13刀,見姊姊倒在血泊中,李男也自刺頭頸腹部倒地。李母察覺不對,又打不開門,報警破門將2人送醫,李男姊姊因失血過多不治;李男保住一命。
一審認定,李男早有弒姊念頭,不構成正當防衛,但因雙親表示原諒,考量李男身心受到極大壓力而失控行兇,犯後深感悔悟,因此判刑11年。二審認為,從李男所留遺書可知,他無法排解長姊發病時對家庭造成的長期壓力,感覺自己身處家庭牢籠,並擔心父母日漸老邁,無法持續照顧長姊,加上自己一再落榜,其精神狀態已瀕臨崩潰,雖兇殘弒姊,但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且與為仇、為財殺人的動機不同,依情堪憫恕為由,酌減改判為8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