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三星電子在23日舉行全球記者會,公布機皇Note 7事故調查結果,三星允諾,將來會嚴格把關品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指出,要求台灣三星從寬受理仍持有三星Note 7手機民眾的退貨、換機。
三星電子行動通訊事業部總裁高東真(DJ Koh)為Note 7事故致歉。
三星強調,產品品質與安全都是三星的首要考量。未來,三星將在所有的產品上透過各項安全改善計劃,強化產品的安全性,提供消費者最安心的創新科技,重新定義「安全」,並用最嚴謹的態度,建立業界安全新標準,重建消費者信心。
三星重新制定一套嚴格的電池質量監控流程,未來將貫徹執行「8項電池安全檢測」,並於每個生產流程增加額外的品質檢測,從每項環節確保電池的品質與安全。三星進一步在產品設計上將採用「多層安全設計」,由軟體、硬體、電池等,全面強化品質及安全性。三星邀請由外部顧問、學術和研究專家所組成的電池諮詢團隊,提供客觀的監督與建議,確保電池的品質安全和創新。
三星重新制定一套嚴格的電池質量監控流程,未來將貫徹執行「8項電池安全檢測」。
NCC則指出,自去年9月初全球發生Note 7手機自燃事件次日起,NCC即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持續密切合作,積極督導要求台灣三星提出相關善後處理計畫,迄今已促使Note 7手機回收率達96%,與國際各國之回收率相當。
NCC指出,鑒於南韓三星總公司已於23日正式聲明最終確認Note 7手機自燃肇因於該手機電池設計瑕疵,並正式對外界道歉及表示負起全權責任;NCC除再次要求台灣三星公司務必負起責任,持續加強落實「105年12月31日回收期限屆滿後,會以個案處理Note 7持有者退款或換貨事宜」承諾外,並進一步要求該公司速於其官網Note 7專區公告以下訊息:
至少延長受理民眾退換貨至106年4月底,並載明受理民眾退款或換機之條件與105年12月31日前之退換貨條件一致。
揭示若民眾無法接受退換貨條件之行政救濟管道(本會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協助有手機資料移轉處理需求之消費者操作,並載明消費者應配合提供之物品及證件。
NCC表示,台灣三星公司雖已於105年11月間公告截止退換貨期限為105年12月31日,並於106年1月3日祭出以軟體更新(OTA)方式強制手機無法充電之措施,相關作法雖已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1項之「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規定,惟對於相關機關或單位針對旨揭手機之消費爭議協調事項,NCC仍請該公司本積極態度對外溝通處理。
針對未及於105年12月31日前請求退、換貨之消費者,NCC仍促請該公司持續履行「回收期限屆滿後,會以個案處理Note 7持有者退款或換貨事宜」之承諾,並本於企業社會責任,盡可能予以從寬認定個案處理。
NCC強調,為避免手機燃燒等類似情形發生,NCC業於105年9月13日函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適時檢討CNS 14336-1之電池檢測項目,並經該局回覆相關標準皆與國際接軌,暫無增修訂之必要。惟NCC將要求台灣三星儘速提供南韓總公司23日已指出之多層安全措施及8項電池安全檢測相關詳細資料,以做為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相關機關研議是否修正相關規範之參考,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公共安全。
NCC會持續督導台灣三星直至全案妥善終結為止。NCC亦提醒消費者為維護自身安全,請儘速向三星智慧館或電洽三星客服(02-7708-1466或0800-329-999)接洽辦理退貨或換購,倘有疑義可逕洽:本會電信消費申訴服務專線(0800-201-207)或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台灣三星電子總經理李載燁已於23日台灣的媒體說明會現場表示:「目前,台灣三星已積極與主管機關合作,Note7產品回收率已達96%,與全球回收狀況相符。未來,三星將透過安全改善計劃,強化產品的安全性,防止發生類似事件,重新定義『安全』。更要以最嚴謹的態度,建立業界安全新標準,重建消費者信心。」此外,為了讓消費者感受台灣三星品牌的誠意與用心,自2016年12月起,即針對消費者服務與需求,啟動「全星為你」的產品健檢服務,目標三年內巡迴全台各地鄉鎮縣市。而台灣三星電子行動與資訊事業部副總經理李元榮也承諾:「未來2017年全新旗艦機推出時,三星將提供所有Note7原有用戶購機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