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8歲曾男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小六女生小薇(化名),並相約到曾男住處過夜,兩人上床發生性關係,男子遭小薇母親怒告性侵,在法庭辯稱因為女方「胸部很大」,以為她是國中要升高中才和她床戰,不過最後法官並不採信。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104年9月曾男透過「Beetalk」和小薇認識,聊得來後就約見面,還把對方帶回自己住處上床,雖沒違反對方意願、事後小薇也沒有負面觀感,但與未滿14歲青少年性交,事後遭小薇母親發現兩人對話紀錄,憤而向曾男提告。
小薇說明,自己有跟曾男說年僅12歲,才小六。但曾男表示,現在很多速食促使女生性早熟,他沒辦法從外觀辨認真實年紀,當天見面時小薇胸部很豐滿,身材火辣,讓他以為應該是國中生快升高中,後來又表示女方家長向他要求150萬元,他不給才會挨告。
合議庭認為,曾男和小薇發生性關係後,小薇隔天是穿著便服去上學而非制服,只有小學生才能這麼做,才剛脫離求學階段的曾男理應知道。因此不採信曾男供詞,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