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日報》報導,林姓男子去年在北宜公路上因重機不慎打滑,撞進對向車道的貨車底盤,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死者家屬質疑,貨車駕駛沒有立即剎車且車速過快,因此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貨車駕駛沒有過失,處分不起訴。
檢警查出,家住宜蘭的22歲林姓男子,於2016年7月16日上午騎乘重機車經新北市新店北宜公路往台北方向時,因不慎打滑衝進對向由34歲劉姓男子所駕駛的大貨車的底盤,林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不治死亡。
檢方偵辦期間,劉男供稱,當天他並沒有跨越中線,並依速限駕駛,由於事發突然,他因閃避不及才會撞上。檢方根據行車記錄器以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認為重機車先打滑失控,然後連人帶車滑到對向車道的貨車底盤下,劉男並無過失,因此處分不起訴。
▲去年北宜公路的死亡車禍。(圖/翻攝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