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昱傑/桃園報導
在中國大陸經商也能當台灣里長嗎?桃園中壢市一名國民黨籍里長袁奕萬,四年多前打敗兩位對手當選後,竟然離開台灣到廣西玉林經商,丟下里政不管卻長期坐領每個月4萬五千元的事務費;里內就連申請低收入戶證明、單親媽媽證明等,都只能仰賴里長夫仁下班撥空處理。只是,對於這樣的里長,真的能讓里民們信服嗎?
在桃園中壢市公所網站搜尋,可以查詢到龍慈里里長是袁奕萬,但接著在大陸網站上搜尋,看到這麼一名認真泡茶的商人,正也是袁奕萬;而現在就有民眾投訴,袁奕萬身為里長卻長年旅居大陸,乾領台灣薪水,這樣的行為實在太惡劣。
按里長服務的對講機證實,里長確實人在大陸,裡頭傳來的聲音則是里長夫人,也如民眾所說,當里民需要時先暫由夫人幫忙處理,「很不滿啊!我選出一個里長,一年回來不到十天,誰能夠接受?我有事情找他的時候,他老婆會在,但問題是當初我們里長不是選妳。」里民表示,自從2010年八月當選後,袁奕萬幾乎一年只回台兩次。
袁奕萬一年僅回台兩次,待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算一算將近四年下來,上任大約有44個月,以每個月可領4萬五千元的事務費計算,薪資總共有198萬全由夫人代領;里民就表示,找里長夫人辦事名正正言不順,真的非常不滿。
不管是議會行程還是里民活動,全由夫人代打,而「正港」的里長卻在大陸經營茶葉事業,過去也曾遭到檢舉上媒體版面,但中壢市公所卻說,里長沒有連續六個月都在國外也沒有薪水,所以並不違法。只是台灣里長大陸台灣兩邊賺,對納稅人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啊!(整理:實習編輯張雅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