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在臉書發布前總統馬英九走光不雅照引起爭議的《獨立媒體》記者陳育賢,前年大選前見網友發布群眾支持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帖文,陳隨即在臉書轉載貼文,批評大會給予300元車馬費「這樣少有點落漆」,讓人以為主辦活動的蔡宏駿涉賄選。蔡對陳提出告訴,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陳育賢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將上訴駁回,陳育賢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
一審認為,陳育賢未經合理查證,擅以網路臉書頁面轉貼、加註原訊息,所指摘、傳述之事亦足以毀損蔡宏駿名譽,她輕率發表網路言論之舉,明顯逾越法律保護言論自由界線,散布文字誹謗犯行明確,判她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將上訴駁回,不可上訴。
▲陳育賢在臉書轉載po文。(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