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火如荼進行,各項議題中「檢察體系」的改革仍為各方關注重點。法務部今(21)日舉行記者會,針對檢察內部再議案件反覆發回現狀、人事民主化提出改革方案。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針對每年逾600件至800件的再議二度發回案件,要求二審檢察官自為偵查取代二度發回,以節省司法資源;另外,為加強內部民主,未來將全面改由基層檢察官票選一、二審主任檢察官,部長只有提名權,再由檢審會准駁人選。
邱太三表示,現有再議制度有其維持偵查品質的效能,故應予維持,惟應限制次數並加強二審的自行偵查功能,因二審平均每年受理5萬6000件至6萬件的再議案,第一次發回約5000多件,第二次發回約600件至800件,為改善案件一再反覆發回續查的情形,徒增當事人及一審檢察官不必要負擔,朝先行研議修改內部規則,再議次數限二次,第二次再議時,二審檢察官自行偵查後認應提起公訴者,應檢附起訴書內容,包括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命令一審檢察官起訴,以釐清責任。
在人事民主化改革部分,邱太三表示,外部民主與內部民主併進,為加強檢察體系的獨立性,以及維持檢察官的中立性與客觀性,避免政治力以人事操控司法個案疑慮,必須健全檢察人事體質,同時引進外部參與和內部民主機制,以排除操控的質疑,因此須改革包含檢察官票選推薦主任檢察官人選、部長圈選檢察長前聽取外部意見、指揮權陽光化,落實檢察長責任。
邱太三強調,本次提出的改革部分,均屬不須送立法院修法,而以修訂內部辦案規則、人事法規即可推動的方案。法務部以劍及履及之魄力,持續展現改革決心,正面迎接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針對「檢察體系」的改革,法務部舉行記者會,由部長邱太三親自說明改革重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