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大法官明天(24日)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經聲請人祁家威、北市府代理人廖元豪及關係機關法務部長邱太三等人陳述後,若諭知言詞辯論終結,最慢5月24日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文。
釋憲案源於祁家威與男伴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家威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
此外,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結合,為關心同志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
15名大法官,除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丈夫、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迴避外,其他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名大法官均出席憲法法庭。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今天表示,明天開庭流程,先由聲請人祁家威、廖元豪及關係機關法務部代表部長邱太三、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長張琬宜與萬華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王雪梅等5人陳述後,聲請人與關係機關交互詢答,再由6名鑑定人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及鄧學仁陳述鑑定意見。
王碧芳說,大法官認定言詞辯論已充分,將會於庭末諭知言詞辯論終結,在一個月內(4月24日前)會指定公布日期,做出本案合憲或是違憲的解釋文,例如,將在4月20日告知將在5日18日做出解釋文,因此最慢在5月24日前一定會做出解釋文。
王碧芳指出,大法官在憲法法庭結束後,再陸續開會評議並表決,若意見一致,就不會有各自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