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出現一名恐怖情人,不但槍擊、恐嚇前女友親友,甚至用她的照片作成遺照,還搶走她的車衝撞家門口,並刻上「劉××我恨你、你沒用、真的會死」等字樣。
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南市一名劉姓女子(50歲)在釣具店上班,余姓男子(46歲)常到店裡消費,聊天過程中覺得余男有禮貌,還會主動關心家人,沒想到交往後才看清他的真面目。余男不但遊手好閒、性需求大,且常酒後施暴,交往一個月後劉女受不了提分手。
▲男子搶走前女友新車搞破壞。
因余男有恐嚇、妨害自由前科,劉女心生恐懼聲請保護令,余男要求復合不成不滿,去年六月朝釣具店王姓負責人開槍,之後又搶走劉女新車、開車衝撞她家大門,還把她的照片作成遺照放在門口,見劉女避不見面,又到釣具店恐嚇王姓負責人,揚言再開槍。
雲林縣一家民宿業者見車子「面目全非」,不只右側後視鏡有膠布包裹的痕跡,右前輪弧也有補釘,覺得可疑報警。警方發現車體多處毀損,還刻有「劉××我恨你、你沒用、真的會死」、「劉××做人要將心比心」字樣,座椅、車門內襯也被割壞,車內堆滿檳榔渣、酒瓶,訊後依搶奪、恐嚇等罪嫌送辦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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