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知!銀行這3大活動要繳稅 回饋超過千元就得報

報稅旺季即將來臨,不少民眾陸續接到服務單位或各金融事業寄發的扣繳憑單,但令民眾不解的是,參加加入會員送好禮、好友推薦活動這類活動時,若超過一定門檻需要繳稅。

財政部表示,民眾參加抽獎取得的獎品,一年中在不同時間於同一家公司,如一次中新台幣500元、隔一段時間又中600元,因全年度給付金額已超過1000元,公司應所得稅法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而所得人應將該筆所得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

Money101.com.tw說明,民眾參加銀行「抽獎活動」所抽中的禮品、現金等,屬於所得中第八類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民眾須認知到,若有中獎超過1000元時,應被列報為個人年度所得,獎項超過2萬元時,則需自行負擔10%的扣繳稅金。

除了抽獎活動外,Money101.com.tw提醒,不少銀行推出的「加入會員送好禮」以及「好友推薦活動」給出的回饋金、贈品、哩程、點數等優惠,因屬於「其他所得」,當同一年度於同一公司累積領取超過1000元時需列為所得;超過2萬元,需自行負擔10%扣繳稅金。

也就是,民眾當參與銀行「抽獎活動」、「加入會員送好禮」、「好友推薦活動」這 3類活動時,若年度累積回饋超過1000元就須報稅,超過2萬元需負擔10%扣繳稅金。

但也不是銀行的每項活動民眾都需要報稅。Money101.com.tw表示,銀行推出的刷卡享現金回饋、紅利積點、累積哩程,以及辦卡首刷禮等,因屬銀行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的性質,因此無所得問題,即刷卡消費所獲得的現金回饋、紅利積點、哩程皆不計入所得,卡友就放心刷吧。

中央社
#2017報稅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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