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成員賴姓男子被控在臉書群組多次發言以「牠」字指郭姓男子而挨告。北檢今(13)日偵結,審酌賴男承認特別選字發文,「牠」確實有貶損之意,依妨害名譽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賴芳徵為908台灣國成員,之前與王獻極向前總統馬英九丟鞋及資料袋遭起訴,後來獲判無罪定讞。
台北地檢署指出,賴男與郭男在臉書同個社團,但兩人因理念不合,多次發生爭執,賴男在民國104年5月間,在臉書群組發文,多次以「牠」字指郭男,並指郭男為中共同路人,郭男不滿提告。
▲賴男在臉書多次以「牠」字指郭男。(示意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北檢不起訴二次後,台灣高檢署日前發回北檢續辦,檢察官今日認定「牠」確實有貶損之意,依妨害名譽罪將賴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至於,賴男指郭男為中共同路人部分,檢方認為此為個人主觀意識及政治傾向、理念,不構成誹謗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