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已有穩定交往對象的女子,去年10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在東區擔任調酒師的王姓男子,兩人相談甚歡就相約見面並發生性關係,女子甚至還替王男「口爆」。事後兩人透過LINE調情,王男提起口爆的事,女子還回說「我不怕腥味」;某天女子男友無意發現兩人關係,女子為自清反控是王男性侵她,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王男違背該女子意願,故不起訴處分。
▲女子劈腿調酒師。(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透過網路遊戲結識擔任調酒的王男,兩人發展出地下戀情,去年11月間倆人相約見面發生性關係,女子過程中還替王男口爆吞精;事後王男用LINE傳訊息問女子「你不怕腥味嗎?」女子則回「沒有腥味,即便有,我不怕腥」。
某天該女子男友發現女子與王男的關係,質疑女友變心;沒想到女子卻反控是王男用手指性侵她,但王男表示那次是兩人相約看電影,看完後便到王男上班的酒吧續攤,在酒精催化下,兩人到樓梯間調情,男子才興起將手伸進女子內褲裡,絕對沒有違背女子意願。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王男雖坦承與女子發生多次性關係,但都是兩情相願下進行,檢察官也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王男違背女子意願,因此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