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車禍撞死人毀了幸福家庭,事後賠償雖不能換回寶貴性命,但金額高低恐得視肇事者有無悔意、受害家屬體諒或社經地位等狀況而定。台中市昨(20)日表揚績優調解委員,服務30年以上的「公道伯」表示,曾遇過受害者家屬不要求巨額賠償,願「再給年輕人一次機會」。
▲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台中市105年度調解成功率高達89.8%,各區績優調解委員及積極轉介調解的員警共454人,昨日獲頒獎表揚。市長林佳龍感謝「公道伯」們的付出,表示中央已採納台中建議,設「總統獎」表揚服務30年以上的調解委員,希望鼓勵大家將服務當作志業,且總統獎的獎章還能作為傳家寶。
而調解案件中最多的是車禍,撞死人該怎麼賠償更是難題。據《聯合報》報導,服務43年的西屯區調解會主席劉常吉表示,人命值多少錢至今仍沒有答案,大部分受害者希望越多越好,但曾處理過七旬老翁遭撞身亡,肇事者是年輕人,事後不僅親自到靈堂捻香致歉,還包5萬元奠儀,而家屬只要求強制險賠償,認為老伴年事已高,「再給年輕人一次機會」。
▲調解委員劉常吉獲表揚。(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91歲的調解委員黃戍生也分享自身經驗,曾有吊車吊掛重物砸死體大學生,家屬求償2300萬元,最後雙方同意540萬元和解,也有名醫師被撞死,死者還有論及婚嫁的女友,家屬求償1600萬元,兩度調解失敗,最後提告判賠1260萬元,但因肇事者精神方面有狀況,也無法支付賠償金。
調解委員認為,達成調解的關鍵在於讓當事人心平氣和、釐清是非,進一步達成共識,黃戍生雖已91歲高齡,但「只要進到辦公室就是一尾活龍」,如果有機會一定會繼續服務。
▲調解委員黃戍生獲表揚。(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