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乖乖遵守交通規則開車,卻遭闖紅燈騎士撞上,事後騎士死亡,沒想到汽車駕駛還因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並且要賠償家屬169萬。遭撞的游姓女駕駛不滿地院判決,決定向高等法院上訴。
▲游姓汽車駕駛被闖紅燈騎士撞上,卻遭提告過失傷害。
汽車駕駛游小姐:「我綠燈通行,那對方不就是闖紅燈嗎?那對方為什麼可以因為這樣提告我,難不成說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台中一名游小姐,104年8月13日時駕車行駛於路上,她遵循綠燈指示開車,卻遭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上,事後還被提告過失傷害,7個月過後,郭姓騎士傷重死亡。雖然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游小姐無肇事責任,但郭姓騎士家人向地院提告,游小姐遭依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還得賠償家屬要求的169萬。游小姐不滿地院判決,強調自己明明沒有肇事責任,為何還遭到判決處分。
▲機車騎士家屬郭太太希望游姓駕駛給予道歉。
機車騎士家屬郭太太:「沒有一句道歉也不想賠,爭取她認罪、一個道歉。」而郭姓騎士家屬則表示,由於游小姐一直強調她沒有肇事責任,並且都沒有道歉,才會藉由法律途徑求公道,他們只是想得到一個道歉,就算一毛錢都沒拿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