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北投女童割喉案」高等法院今(9)日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龔男殺害劉姓女童,事證明確,二審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在押中的龔男聽完宣判後,得知仍獲判無期徒刑,並無任何反應,最後被還押看守所。
合議庭宣判後,審判長當庭說明量刑理由。審判長表示,依據鑑定報告,龔男(30歲)雖有充分的就審、訴訟能力,並無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停止審判的情形;但龔男確實有幻聽、妄想等精神疾病症狀,由於龔男缺乏病識感,先前沒有就醫紀錄,只能評估有50%以上可能是思覺失調症,依據鑑定報告,若對龔男施以專業藥物治療,應該可以解決幻聽、妄想等症狀,再加上監獄教化,並非毫無治癒、重返社會的可能,因此仍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