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隨機對「小燈泡」割喉殺害的王姓男子,因被診斷出罹患「思覺失調症」,士林地院依據我國「立法院」制定的「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解釋意旨,讓王男逃過死刑。與小燈泡母親王婉瑜同為司改國是委員、兒童權利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聽到一審判決結果,直呼「氣死了!」
王薇君的2歲姪子王昊於2011年11月慘遭毒蟲劉金龍等人凌虐致死,2013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為劉金龍「良心尚未泯滅」,判處有期徒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曾當庭哭喊「不接受」,因此,當她面對殺害同組委員王婉瑜女兒的兇手王男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直呼氣死了!
《中國時報》報導,王薇君表示,殺人犯有再犯可能卻免死?這是什麼司法?難道要王男獲假釋後,再趴趴走到處殺小孩、製造下一個悲劇?她說,雖然不能代替王婉瑜發言,但法官讓殺童凶手判處無期徒刑,完全漠視被害人家屬的權益與心理,讓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