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少子化問題越來越嚴重,為鼓勵民眾生育,相關福利一直備受關注。立委盧秀燕、蔣萬安等人昨(10)日提出修正《勞基法》第50條,希望將女性勞工產假由現行8周提高到12-14周不等,但直接遭勞動部駁回,最終協議3個月內重新提出政策方向再審。
▲立委希望提高產假福利改善少子化現象。(示意圖/攝影者Torsten Mangner, Flickr CC License)
國際勞工組織(ILO)母性保護公約,1952年時就建議產假至少要12周,2000年時再提升至14周。不過我國現行《勞基法》規定,女性生產給予產假8周,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給予產假4周,立委蔣萬安指出,鄰近國家如新加波產假有16周;日本、歐盟產假有14周;韓國產假也有13周,僅台灣仍停留在8周,不利女性恢復身體及照顧新生兒。
勞動部則表示,從醫學角度出發,母體恢復的時間僅需約6周,國際勞工組織的產假是包含婦女產前休息、產後母體恢復、照顧出生幼兒等目的。但我國除產假外,還有支薪產檢假5日、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符合國際標準。
對此,立委盧秀燕怒嗆勞動部,說自己為增長產假法案奮鬥多年,以為換人執政會有新的可能,想不到民進黨的態度與前朝一樣,批評少子化辦公室根本沒有作為,更說「做假的,一點幫助都沒有」。最後召委李彥秀提議擇期再審,並要求在3個月內提出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