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瑞揚、吳伊哲、林海全、SNG小組/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餐廳「新月梧桐」負責人羅友竹,九年前和前夫翁博文協議離婚後,兩人各自嫁娶,原本雙方相安無事,但是,翁博文卻在羅友竹餐廳租約到期後,在原址另外再開一家餐廳,甚至挖角廚師、菜單也幾乎雷同甚至更便宜,讓羅友竹很不滿,氣到提出告訴,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每個月付30萬贍養費。
沒想到地院審理後,指出兩人離婚時,負責的代書處理過程有瑕疵,因此判決離婚無效,前夫也不用付贍養費了,讓羅友竹痛批前夫根本就是想瓜分她的財產。連帶引人好奇的是,既然兩人九年來已經各自嫁娶了,現在是否出現重婚罪的疑慮。
拿出9年前的離婚協議書,新月梧桐餐廳的負責人羅友竹非常不能理解,因為當年她與前夫翁博文透過代書辦理離婚,沒想到現在卻被法官判決離婚無效。羅友竹直言:「我心情很錯愕,也很錯亂,因為我已經不再是9年前的我。」
羅友竹感到心碎,說自己再次備受打擊,她指出9年前離婚後,自己已經和一名加拿大籍男子結婚,生活過得很美滿,前夫也再婚;但現在前夫反過來提出離婚無效,懷疑是對方要瓜分財產。
羅友竹:「在這一段過程當中,所有我的努力走出來,被他(前夫)傷害,可是現在全部的努力再跟他分一半嗎?」
羅友竹前夫翁博文則否認指控,強調離婚無效、贍養費要怎麼給,都尊重法院判決:「2005年的時候,我已經把所有的經營權,包括不動產,全部都給予她(前妻)了,那我何需回頭來跟她要這些東西。」
不過,羅友竹依舊很不滿,怒控前夫翁博文在同樣一條街上,開了一家性質雷同的餐廳與她打擂台,不只抄襲菜單、挖角廚師,還削價競爭。但翁博文回應:「全台灣賣這個菜的有1千家吧,那這個東西,無錫排骨就是無錫排骨。」
新月梧桐夫妻離婚後,前夫開餐廳打擂台,前妻再怒告要求贍養費,前夫卻反而提出離婚無效。連續劇般的劇情真實上演,法院判決兩人離婚無效,但指出兩人若沒有過失辦理離婚,則沒有重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