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維蓮診所疑重複使用針具 爆C肝群聚感染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今(16)日公布,日前接獲通報有五例感染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確定病例,皆曾在桃園市楊梅區「維蓮診所」就醫,並曾自費注射營養點滴,經調查發現,該診所有針具重複使用的情形,依疾管署病毒核酸序列相似度分析,研判為群聚感染,為國內首見案例,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規定,停止該診所針劑治療項目。

▲疾管署急性傳染病防治組組長楊靖慧(右)提醒,C型肝炎是經由血液傳染,因此應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與他人共用針具等行為。(圖/記者楊晴雯攝)

疾管署急性傳染病防治組組長楊靖慧表示,這五名個案都是由天仁、怡仁醫院醫師察覺患者有出現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症狀,如腹痛、疲倦、黃疸等情形,因此緊急通報該署,再由當地衛生局疫調後發現,該5名患者均曾至桃園市楊梅區「維蓮診所」就醫,並曾於該診所自費注射維他命、葡萄糖營養點滴,經調查該診所針具並未於使用後即時丟棄,有重複使用情形。

楊靖慧指出,該五名患者最早就醫者是於去年12月11日前往「維蓮診所」看診,由於C型肝炎潛伏期是六個月,為了安全起見,疾管署除了召集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外,同時也調閱健保署資料統計,呼籲去年6月10日至今年5月12日,共1200人數患者,曾於該診所進行針劑治療的高風險民眾,主動至桃園市楊梅區衛生所抽血檢查(桃園市防疫諮詢專線:0800-033-355),民眾如確診為C型肝炎患者,宜定期於醫療院所接受追蹤治療。

楊靖慧說,但目前診所並未承認有重複使用針具,因此還需進一步調查,不過經調查確實發現針具收置有問題,因此當地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規定,停止該診所針劑治療項目。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呼籲,醫療機構在提供病患醫療照護時應遵守標準感染防護措施,不可對多個病人使用同一注射針筒施打藥物,即使是已更換該針筒上的注射針或套管;應注意注射針、套管和注射針筒皆是無菌且限單次使用,不得重複使用於其他病人,或碰觸其他病人可能使用的藥劑或輸液,以提供醫療機構安全衛生的環境,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及訪客的健康。

▲疾管署急性傳染病防治組組長楊靖慧提醒,C型肝炎是經由血液傳染,因此應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與他人共用針具等行為。(圖非新聞當事人,與新聞內容無關/記者楊晴雯攝)

疾管署提醒,經由血液進入體內造成傳染的疾病包括C型肝炎、B型肝炎及HIV等,因此應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行為、與他人共用針具、注射器或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共用個人器具(如刮鬍刀、牙刷、指甲剪、刮痧板)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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