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已婚張姓教授2年多前赴大陸某大學擔任研究中心主任,與同行朱姓女助理發生婚外情,張男女兒發現兩人親密簡訊後告訴母親。朱女起初還寫悔過書,表示願意賠償,但事後反悔,讓張妻怒提告。桃園地院則判張男、朱女須共同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姓教授赴大陸任職時,和朱姓女助理發展婚外情,女方傳許多曖昧訊息,像是「狗狗辛苦了、晚上見、乖乖、我愛你」等字句。張男的女兒無意發現簡訊後,向母親揭發爸爸姦情。
▲張姓教授和女助理發生婚外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妻得知後找朱女談判,朱女則寫悔過書道歉,「我因色慾貪念勾引教授,發展出外遇關係,破壞教授的家庭和樂,對元配造成深痛的傷害,請求元配原諒。」表示願意歸還和張男交往時獲得的錢財,想不到事後卻反悔。張妻一怒之下告上法院,向丈夫、朱女求償5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張男、朱女辯稱雙方只是普通朋友,但法院勘驗確認悔過書是出自朱女親筆,且兩人出遊還拍下親密擁抱照片,認定侵害張妻的配偶權,判決張男、朱女共同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