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胞弟、正崴精密董事長郭台強在2009年,投資入主中影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後,發現先前中影辦理公司減資案,經濟部未核准,中影原先分配發還給股東阿波羅投資公司5.8億餘元減資款,阿波羅卻未返還公司,兩家公司為此纏訟5年,最高法院在2015年1月判決中影勝訴。
▲蔡正元(圖/中央社)
蔡正元曾痛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認為中影當年被掏空7.5億元,他擔心公司倒閉,幫公司追討回5.8億元,還損失1.7億元,法院不管前段的7.5億元,認定是他自願購買的債權,反過來硬要他負責無法追回的1.7億元,判決荒唐。
不過,北檢懷疑,減資案是非法且無效,蔡正元疑利用非法減資,取得中影的減資款4.3億元,並將減資款匯入當時由蔡正元擔任負責人的阿波羅公司,質疑蔡正元等3人涉聯手洗錢,導致中影求償無門。
全案緣起於,2006年4月27日,當時的立委蔡正元、郭台強妻子羅玉珍、莊婉均共同出資中投公司購買中影82.56%股權,約定股票先登記在當時擔任董事長的阿波羅投資公司名下,等股款付清後再過戶回給中影,並由蔡正元擔任董事長、莊婉均任副董事長、羅玉珍任董事,共同經營中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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