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地下停車場,7月15日凌晨2點左右驚傳槍響,但鑑識人員到場並未發現彈殼及彈痕,調閱監視器找到當事者到案說明,才發現原來發出槍響的「起跑槍」。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當時開車要從B2離開,右後座伸出一把疑似槍枝的黑色物品,對空鳴槍,也讓在場的保全、排班計程車司機紛紛查看。
警方找到當事人到案說明,吳姓男子(36歲)坦承平常有飆車習慣,車上都會放起跑槍,讓車輛聽到槍響後起跑以示公平,無其他特殊用途,當天因為酒後太嗨,才會鳴槍表示「出發了!」並拿出起跑槍給警方勘驗,證實無殺傷力。起跑槍並非管制槍械,無法可罰,警方僅能告誡吳男酒後注意自身行為,當場請回。
▲鳴槍示意圖/翻攝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