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南檢經過113天調查,終於還給身陷誘姦案疑雲的陳星一個清白,消息一出,在PTT上一陣洗版,全都是案件的討論串,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但案件偵查告一個段落,有人想問,陳星不起訴已經是定局了嗎?恆昇法律事務所,余晏芳律師受訪時表示,雖然本案沒有告訴人,林的家屬堅不提告,但陳星所涉犯的是重罪,有職權送再議。換句話說,若高檢署檢察官認為原檢察官有調查不完備的部分,不排除有翻盤可能性。
▲南檢宣布予以陳星不起訴處分。
而還是有民眾不解為何陳星獲得不起訴處分,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分享一篇《痛罵的人永遠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文章,指稱「證據」才是最重要的關鍵,沒了證據當然只有不起訴。
律師全文如下:
陳星不起訴~
意料之中,
在重要證人林已經死亡,
相關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那本小說能夠證明什麼?),
也只能這麼處理!
鄉民也許又破口大罵司法,
這是最廉價的發洩方式,
其實司法沒那麼複雜,
最關鍵的東西,就是證據!
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這個「理」,其實是建立在證據上面,
證據是道理的基石,
沒證據,道理講得再漂亮,都是空的!
沒證據,不管你多委屈,
檢察官法官也只能給對方一個不起訴或無罪,
或給你一個敗訴判決!
在官司裡,
鄉民們往往忽略了自己應該善盡的證明義務,
以為現在還是包青天的時代,
只要擊鼓申冤,法院就要給你一個公道,
事情總是一體兩面,
你的公道,就是對方的不公道,
沒憑沒據,拿不出證據,講不出道理,
法院為什麼要給你公道,給對方不公道呢?
檢察官法官微笑聽完之後,也只能賞你一個痛快!
結語:
能理解就能理解,
沒辦法理解的,就罵吧!
如果這樣做可以讓你舒服一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