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前年5月以遠雄未依圖施工,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認為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恐造成難以回復損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判決,撤銷關於「維護公共安全」、「妨害危險」的停工處分,其餘則駁回,可上訴。高等行政法院表示,遠雄的確沒有按圖施工,北市府的停工處分有依據,但在公安部分不能貿然停工,因此只要與公共安全有關的停工處分均撤銷,一旦判決確定,即可復工,至於那些是公共安全範圍,須由北市府及遠雄再協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