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去年四月底,一名丁姓女毒蟲為了躲避警察盤查,在狹小的巷弄間狂鑽,最後倒車時,輾斃一名七歲女童,一審女毒蟲被判16年,而高等法院昨日(14日)開庭進行二審時,女毒蟲在庭上的講出來的辯解真的讓人聽不下去。她說:「自己沒殺人,是因為同車的劉芊輝說自己是通緝犯指示她快跑,加上女童個子小根本看不到,才會撞上人,頂多就是過失致死。」
▲女毒蟲不願停車受檢,倒車衝撞。(圖/資料畫面)
丁姓女毒蟲案發當天開車載綽號「仔仔」的劉男,先到機場載26歲陳姓男子,再開到桃園夜市附近買毒品,未料遇上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巡邏警察盤查。警方表示,劉男因毒品判刑2年6月,被桃園地檢署通緝,當天他見警方盤查時急忙喊「不要停車」,導致丁姓女毒蟲慌張倒車,輾斃一名在夜市幫忙爸媽賣麵的七歲女童,事發後車上的女毒蟲以及男通緝犯開始推卸責任,女毒蟲咬定是對方想逃跑才會撞死人,當時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分別判刑16年及9年。高等法院14日開庭二審,女毒蟲還是咬定,因為劉姓通緝犯想逃跑,指示她倒車。而遭撞死的小妹妹年紀小個子小,她倒車時沒有看到才會撞上,當庭不斷強調:「這是過失致死,我沒有殺人!」
女毒蟲說的話讓人拳頭硬了,劉姓通緝犯的辯解,一樣讓人吐血,他強調與女毒蟲只是普通朋友,自己雖然被通緝,但當下並沒有叫女毒蟲倒車逃跑,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這起案件仍有部分疑點尚未釐清,究竟是遭通緝的劉男指使倒車還是丁姓女毒蟲說謊,還需要查證,預計10月31日會再次提訊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