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根據《聯合新聞網》指近期長庚醫院內部流傳1封「長庚醫院可以要我噤聲,但不能要我扭曲良知,更不能要泯滅天良」公開信,控訴長時間以來,該院婦科醫師為了業績考量,偽造病況過度醫療,讓患者接受不必要的醫療,把子宮鏡作為牟利行銷工具,還因此造成女員工早產。對此,長庚醫院說明,該名醫師已經坦承疏失,院方已作出三個月的停權處分。
《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爆料護理人員在信中指出,1名同事8月23日在長庚兒童大樓8K開刀房,接受子宮鏡檢查,病因為經期異常,但突然不預期的產生近600公克、孕期才23周的早產兒,當時仍有生命跡象。但醫師居然要求護理人員不得急救新生兒,還要求眾人不得對外公開此事,以免影響院方聲譽,甚至將錯推給該名員工,發表「不知道自己懷孕應該打屁股」等言論。
《聯合新聞網》表示該信中提到,全世界似乎只有長庚醫院將具有侵入性的子宮鏡檢查「工業化」,成為行銷工具,門診10個新診病人,就有9人以上安排子宮鏡檢查,幾乎每個人都要接受這項檢查。此外,同1個病人可以在短期內重複接受子宮鏡檢查,讓長庚醫院兒童大樓子宮鏡檢查室每天門庭若市,再安排病人回開刀房進行手術,個案比比皆是。
《聯合新聞網》寫道,以這次開刀房早產個案為例,患者前後做過兩次子宮鏡檢查,但醫師竟然沒有發現子宮內有活生生的胎兒,且員工已在門診治療5、6個月的經期異常,醫師竟從沒發現是否與懷孕有關。
對此,長庚發言人黃璟隆說,針對這案例,長庚醫院也已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該名患者是院內員工,年齡41歲,體型較為圓潤,過去有婦科問題都是給此次事件醫師診治,近兩年因為月經紊亂,一年一到三個月才來一次月經,斷斷續續陰道出血,今年2月第一次求診,懷疑子宮內膜有一些病變,於是門診子宮鏡檢查,並無發現子宮內膜病變,於是開三個月的避孕藥給患者服用;黃璟隆強調,該位醫師當時有確認病人是否有懷孕,當事人回應不清楚。
黃璟隆進一步說,患者在最近7月再來看診,還是經期不規則、不正常陰道出血,症狀可能是子宮內膜病變引起,所以才又安排子宮鏡手術,但醫師坦承,在進行子宮鏡手術前未確診婦女有無懷孕,就執行該手術。胎兒是否因子宮鏡手術而造成早產?黃璟隆說,不排除有這個可能。
黃璟隆表示,此為醫師個人疏失,經院方醫師資格審查委員會開會結論決定,對該醫師做出三個月的停權處分,由於此事件是針對子宮鏡的疏失,此處分是指該名醫師仍正常看診,但未來三個月替患者作子宮鏡檢查的同時,必須有另一個教授陪同才能執行。
對此事件,長庚醫院也發出新聞稿說明如下:
報載民眾投書有關林口長庚婦產科醫師醫療不當乙案說明如下:
本案係一位多囊性卵巢病人,因為經常性月經紊亂,自106年1月即於本院婦產科就診,多次門診過程未有懷孕症狀,且已處方使用避孕藥物,但因子宮出血,8/8門診子宮鏡檢查顯示子宮內膜及血管增生,故醫師安排病人於8/23接受子宮鏡手術,惟於子宮鏡手術前未再執行驗孕檢查,致未能診斷出病人懷孕,處置確有未盡周全之處。胎兒娩出後,業經三位醫師當場確認為死胎後,主治醫師立即向病人及其家屬詳細說明,並對未能事先檢查出懷孕一事予以致歉,並獲病人與家屬諒解,絕無投書中所謂「有生命跡象胎兒不予急救」。目前該名醫師已遭停權處分,將重新接受子宮鏡檢查教育訓練,經複審無誤方得再為病患執行檢查作業。
投書中亦提及「婦產科醫師強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檢查或手術」,接獲投書後已於一周前由院方組成調查小組展開調查與跨院際審查,並針對婦產科所有子宮鏡病例逐案審查,目前進行審查之各案均符合檢查適應症,另半年內執行多次子宮鏡檢查個案,多係為保留生育力之子宮內粘連、不孕、子宮內膜癌等困難個案療程,多次處理有其必要性。林口長庚醫院婦產科門診病人子宮鏡檢查比率約為3.0%,主要係因林口長庚醫院為台灣最早推展子宮鏡檢查醫院之一,2011年曾獲生策會SNQ國家品質標章認證與國家生技醫療品質銀獎,再加上林口長庚子宮鏡係門診檢查無須麻醉亦不需進手術室,可替代原有需麻醉的子宮內膜搔刮術,已深獲民眾肯定,故林口長庚子宮鏡檢查的比例,確有可能高於同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