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駿琪/綜合報導
現今社會手機、行車紀錄器相當方便,有越來越多人只要一違規,就很容易收到檢舉罰單,現在就有法官指出,警方不能因為有民眾檢舉就任意開出罰單。
▲在路上一違規,就容易遭人檢舉吃上罰單。
現今社會手機、行車紀錄器相當普級,許多民眾在路上只要一違規,就很容易收到檢舉罰單,光是在今年1月到8月,以六都來說,檢舉開罰的件數就已經超過150萬件。
▲六都8個月來檢舉件數已達150萬件,相當驚人。
警方擔心不開罰,就會遭人檢舉警方吃案,因此導致只要有民眾投訴,警方也幾乎都會全盤受理來開罰,而造成有越來越多民眾只要一收到罰單,就會走上法院。
▲有法官提出,警方不能因為民眾投訴就開罰。
有法官對此表示,警方處理的交通違規不是受理刑案,不能因為有民眾檢舉就直接開罰,而法官更表示,也不能只顧著開罰,事後卻將舉證責任丟給被開單的民眾,表示這樣的做法恐怕會導致民怨。
▲檢舉罰單浮濫不僅引起民怨,還增加警察的工作量。
但是民眾行經在道路只要一違規,就很容易收到檢舉罰單,不僅造成警方勤務上的負擔,事後所衍生的問題也相當的繁瑣。民眾還要多加留意行車狀況,避免違規吃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