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6歲吳姓男子因毒品案即將入監服刑,便辭去工作等待,不料,他卻發現自己口袋空空無錢可用,便在上週五(29日)凌晨4時許,持開山刀行搶新店區安和路上的1間檳榔攤,得手1萬5千元離去;警方事後追查,昨天(24日)上午持拘票前往吳男位於中和住處將他拘提到案,而他也當場坦承犯行,供稱將入獄辭去工作,失去經濟來源,這才決定鋌而走險犯下強盜案,更不在乎地表示「反正也不差這一條」。
▲吳嫌遭警方移送。(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吳男因毒品案入獄在即,便辭去工作在家等待,不料他卻發現自己身上無錢可用;上周五凌晨4時許,他先騎機車前往中和和平街,隨機竊取了1塊機車車牌,裝上自己的機車後,隨即前往新店安和路上的一間檳榔攤,持開山刀要求獨自1人顧店的女店員交出1萬5千元財物。
吳男得手後隨即離去,途中還刻意騎車四處亂繞,企圖模糊警方辦案,最後在騎回中和,將竊來的車牌丟進瓦窯溝中;警方事後接獲檳榔攤報案,調閱周遭監視器比對,發現嫌犯身材、特徵與吳男相符,昨天上午11時許,持拘票到吳男位於中和的住處將他拘提到案。
吳男被逮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供稱因缺錢花用,看準深夜檳榔攤通常都只有一人才會動手行竊,,甚至還不以為意地表示「反正都要進去了,不差這一條!」訊後被依強盜、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吳嫌持開山刀搶走1萬5千元現金。(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