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歌手蕭敬騰的日籍鐵粉蔭山友紀(Yuki),4年前曾在個人微博陸續張貼5篇有關蕭敬騰及其經紀人林有慧的照片及報導,以「台灣敗類」、「這心底惡毒的巫婆」等字眼形容2人,遭蕭、林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為蔭山友紀侵害他人名譽,今(23)日駁回上訴,判須賠償蕭、林各50萬元、30萬元,且須登報道歉確定。
▲日籍女粉絲蔭山友紀遭法院判賠定讞。(圖/資料照片)
山友紀辯稱,與蕭敬騰原有贊助合作關係,但跟林有慧間就合作模式認知不同,漸生嫌隙。因2013年7月曾善意送煲湯到蕭敬騰住處,結果卻被嚴重扭曲為長期騷擾,還冠她「瘋狂粉絲」名號,身家背景被揭露,導致她承受媒體及網路攻擊。刑事部分,蔭山友紀被依加重誹謗等罪判處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定讞。
民事部分,蕭、林向她求償6000萬元、3000萬元部分,一審判她須賠償蕭100萬、林女50萬元,並登報道歉。二審考量整起事件經媒體廣泛報導後,蕭出片、商演及林的旗下藝人經紀合約,沒有因此受到實害影響,且蕭的大批粉絲也不乏護主群起指摘蔭山友紀,最後酌減賠償金額,改判她賠償蕭、林各50萬元及30萬元,並須登報道歉,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歌手蕭敬騰。(圖/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