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2014年高雄氣爆、2015年八仙樂園塵暴等重大公共安全意外,近年來不時發生,造成大量民眾受傷或死亡,健保署需支出龐大的醫療費用,卻囿於法規無法向應負責的肇事者求償,得由全民埋單,不甚公平,因此,立院今(7)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讓健保署能在類似事件中,於法有據,可代位向第三人或第三人投保的責任保險保險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此外,近年來外籍人士在台合法居留人數增多,但根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籍合法居留人士在台灣生孩子,要等6個月後才能加保健保,恐影響寶寶健康。立法院今三讀通過第6條,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孩子,新生兒出生後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每年近100名寶寶受惠。
▲立院通過,未來公安意外之健保費可向肇事者索討。(圖/記者張之謙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