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已經停業兩年。(圖/翻攝自八仙樂園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八仙樂園兩年前發生塵爆,造成400多人死傷,新北市府前年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要求八仙停業,八仙樂園公司不服,向交通部提起訴願,交通部裁定撤銷原處分,對此新北市府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今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新北市府敗訴,可以再上訴。
▲八仙樂園塵爆後現場(圖/資料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本的停業處分,針對八仙違反法規部分沒有完整說明,也沒有明確寫出什麼項目是檢查不合格,而且無限期停業,違反比例原則以及明確性原則,因此裁定駁回。
▲八仙樂園塵爆釀上百人死傷(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