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酒店小姐指控,另一家酒店楊姓經紀人去年帶客人到酒店找她坐檯時,在廁所內強逼她口交,當晚甚至將她帶回家嘿咻,後來楊男生病時,她好心前往照顧,卻再度被硬上,她原本以為是愛的表現,直到半年後才發現楊男行為根本是性侵,憤而提告。
▲示意圖(圖/攝影者Alex Chen, flickr CC License )
女子指控,當天一群人在包廂狂歡,楊男進到廁所很久都沒有出來,一旁的人見狀後便起哄,要她進入廁所關心一下發生什麼事,當她一進廁所就被對方拉進懷裡,接著更強逼她替他口交,完事後,楊男邀請女子回家,卻再度違反女方意願硬上得逞。
女子坦承,連她自己都很矛盾,不知道和楊男是什麼關係,兩人之後雖然開始交往,但某次她前往照顧生病的楊男時,對方不顧生病再次硬上她,直到半年後,她才驚覺這些行為根本是性侵。楊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名女子,不知道自己得罪誰。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兩人應該熟識,不採信楊男說詞,但女子一再讓自己陷入險境的行為,顯然不符常情,因此將楊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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