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國防部挪用三軍武器預算湊24億元給慶富,係受高層施壓」一事,國防部今(14)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指出海軍呈報不足的10億餘元,分別從「陸軍通用直升機軍購案」及「管制預算」調度,一切依法辦理,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
國防部表示,海軍獵雷艦案第三期為船殼脫模,慶富公司於105年9月27日完成,經海軍審查符合合約付款要件(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及脫模查驗),應給付款項為24億2085萬元,其中海軍檢討調整13億6160萬元,不足的10億5925萬元部分,則向上呈報國防部協處。
國防部說明,依照政府採購法第73條之1,該案屬於「已完成驗收應付款」,因此協助檢討同一分支計畫內「陸軍通用直升機軍購案」款項4億5000萬元以及「管制預算」6億925萬元支應;其中「管制預算」的運用,係依「預算法」訂頒「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調整管制作業規定」。
國防部指出,獵雷艦第三期部分款項以「管制預算」支應,不僅依法辦理,並符合預算調控支用規範,也是行之有年的作法,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更無外界報導「國防部係受高層施壓撥款」之情事,對於相關報導,國防部部表達遺憾。
此外,國防部表示海軍獵雷艦106年度預算38億8136萬元,遭立法院決議凍結十分之一(即3億8000萬元),該筆款項至今仍未獲同意解凍,預算仍管制未動支。
▲永豐級獵雷艦(圖/國防部提供)